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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ngkongpeople.net 2006年5月25日 星期四 ( 彷 <花潮> 文筆) 香港有個天水圍。天水圍後面就是后海灣。從前是寂寂無名的小魚塘,現在是一個公園,就叫香港濕地公園。
公園在建築在濕地。有亭,有臺,有池,有沼澤,有花,有樹,有鳥,有蟲。沿路,有一大片浮萍。
這天天氣特別好,看熱鬧的人也就最多。巴士裡,火車裡,茶樓上,道路上,經常聽到有人問答:「你去左濕地公園未?」「我去過啦。」或者說:「我正想去。」一時之間,幾乎形成一種空氣,甚至是一種壓力,一種誘惑,如果誰沒有到過濕地公園,就好像是一大憾事,不得不擠時間,去湊個熱鬧。 進了公園門,接踵摩肩,人就更多了。你看那一望無際的內地人。有錢,他也來,無錢,他也像潮水一般地來。
而且,你可以聽到各種的聲音,誰知道呢,也許是樹下的鳥聲,也許是蟲蟬聲,也許什麼地方發出來的小動物聲音,還有什麼地方送來的吵雜聲,電話鈴聲,大笑聲.....,這一切交織在一起,再加上風聲,天籟人籟,就如同劉姥姥進大觀園。
大家都是來看熱鬧的,可是,這個公園到底怎麼看法?
看著看著,實在也有點疲乏,找個地方坐下來休息一下吧,哪裡沒有人?都是內地人。 回家的路上,還是聽到很多人紛紛議論。
即使政府日復日,宣傳要愛護濕地公園,不斷疲勞轟炸,不要在園內吸煙、飲食、破壞公物、亂拋垃圾,這種人就是聽不入耳,聽不入腦。他們是很理直氣壯的:因為餐廳未開,所以無辦法,一定要食野餐;因為不夠垃圾筒,所以無辦法,一定要隨地丟;因為地方太大,所以無辦法,一定要大聲說話,嚇死雀鳥;因為未夠工作人員管束,標本又無密封,所以無辦法,一定要觸摸;因為互動遊戲設備不夠,所以無辦法,一有得玩,就要盡情玩,玩盡佢、玩殘佢、玩爛佢...... 這些人認為,付出了三十塊,有必要得到多過三十塊,才值回票價。但他們認為有得著的標準,不是可以親近大自然,不是可以靜心觀賞稀有動物。他們認為,付了三十元,權力就大過曾特首,有權丟垃圾,有權大班人一齊盡情大吃大喝大聲喧嘩,有權玩殘設施及展品。這樣,才不會辜負那三十元。 提示,不論有多溫馨,對他們是無用。他們認為,一家人大大細細一齊將公園變成旺角西洋菜街,就是最溫馨的家庭活動。罰?吸煙罰不了,野餐罰不了,丟垃圾不過罰千五,他們認為值得,因為他們已享受了三十元的自由。「我比左三十蚊架,我入左黎你唔比我玩?你食懵左牙?痴X線!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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